问
企业2022年11月发生了一笔咨询服务费支出,次年1月才取得发票,这笔费用可以在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吗?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也就是说企业实际发生的支出,只要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凭证,就能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进行税前扣除。
问
企业办理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产生了一笔多缴退税,请问这笔退税可以抵缴2023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吗?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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