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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2023年春季学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3-02-09

转自: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说明:因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重庆财考”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根据《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要求,结合上半年教学日历安排,现对2023年春季学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工作周期 

2023年2月9日开始,2023年6月2日发布成绩。

参加学生对象 

2022年12月份考试后,学分≥ 49 分的172-212批次本科在籍学生。

各阶段时间安排

1. 学生选题时间

2023年2月9日10:00-2月15日12:00
2. 学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毕业设计第一阶段)时间
2023年2月16日10:00-2月28日12:00
3. 学生毕业论文初稿(毕业设计第二阶段)时间
2023年3月4日10:00-3月20日12:00
4. 学生毕业论文终稿(毕业设计第三阶段)时间
2023年3月24日10:00-4月10日12:00
5. 学生答辩时间(预计时间)

2023年5月13日-5月14日、5月20日-5月21日、5月27日-5月28日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在学院“毕业论文”平台完成。

 指导教师通过“毕业论文”平台完成学生各阶段文稿的审阅与指导,并与学生进行充分交流讨论。

❸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后即扣除对应学分的学费,学生无需再缴纳其他任何费用。学费余额不足的学生,在选题前先完成学费缴纳。

❹ 毕业设计(论文)各写作阶段上传稿件***大次数为“5次”,请合理安排写作进度并有效提交。

❺ 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由学生本人完成,不得抄袭与代写。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及学院《关于实施毕业设计(论文)全面查重的通知》(重大校网教〔2021〕13号)的有关规定,学院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终稿进行查重,具体要求如下:

➤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必须全部查重。

➤学生提交终稿时,通过学院毕业论文平台对接到“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完成查重比对,

重复比例超过30%的,成绩不合格;重复比例超过20%的,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毕业设计(论文)终稿成绩、交叉评阅成绩和平时成绩三部分组成,其比例分别为50%、40%和10%。拟申请学位的学生,查重比例符合学院答辩规定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可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答辩成绩(即总成绩)“良好”及以上者,方可申请学位。

❼ 经学校查实,毕业设计(论文)为抄袭的,成绩不合格;毕业设计(论文)为代写的,成绩不合格并开除学籍。在教育部抽检中发现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将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毕业设计(论文)重修 

根据《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重大校网教〔2020〕25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春季入学批次开始,学生在读期间,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须重新缴纳相应学分的学费后申请重修;拟申请学位学生,如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者,学院提供一次重修机会,须重新缴纳相应学分的学费后申请重修,成绩以较高一次成绩作为***终成绩。

重庆大学2023年春季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选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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