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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电发票税务热线汇总问题答复-重庆代账公司
发布日期:2023-02-23

转自:宝山区小微基地

说明:因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重庆财考”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热线汇总问题答复

1
如何开具全电发票?

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通过“我要办税”--“开票业务”模块,选择不同的发票类型,录入开具内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校验通过后,自动赋予发票号码并按不同业务类型生成相应的全电发票。


2
试点纳税人没有开票业务模块或开票模块空白如何处理?

可能为权限问题,检查办税人员维护模块是否勾选了开票业务的权限。

路径: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进入【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中,给办税员新赋开票员权限。


3
全电发票如何红冲?

对于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原蓝字发票为纸质发票的,开票方应收回原纸质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受票方有效证明。其中,《确认单》需要与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相符。

(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受票方为试点纳税人,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经对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由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由受票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经对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其中,《确认单》需要与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相符。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4
全电发票如何作废?

全电发票一旦开具无法作废,您如果发生开票有误的情形,需开具红字全电发票冲红。


5
税务数字账户如何勾选确认发票?

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


6
税务数字账户勾选模块查不到部分发票如何处理?

建议到全量发票查询,如果发票状态为已勾选,则勾选模块查不到,如果状态为未勾选,则联系主管税务上报问题。


7

如何查询查验全电发票?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模块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全电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因数据传输问题查验平台暂无法查询到)。


8
试点纳税人能否同时开具纸质发票?

可以。


9
试点纳税人单轨切换后如何开具纸质发票?

试点纳税人中,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后新设立登记且未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的,如需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的票种核定、发票领用、发票作废、发票缴销、发票退回、发票遗失损毁等事项仍然按照原规定和流程办理;试点纳税人中,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前设立登记或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的,如需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


10
全电发票授信额度是如何规定的?开具全电发票是否影响纸质发票额度?

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的上限总金额以及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的上限总金额。

已使用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金额,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领用份数和单张发票***高开票限额之积(存在多种不同版式的发票应分别计算并求和)。


11
如何调整全电发票授信额度?

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有三种方式,包括定期调整、临时调整和人工调整。

(一)定期调整

定期调整是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自动对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调整。

(二)临时调整

临时调整是指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试点纳税人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开具金额总额度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月自动为其临时增加一次开具金额总额度。

(三)人工调整

人工调整是指试点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应为纳税人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12
开具发票时显示全电发票授信额度为0如何处理?

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且系统自动调整后开具金额总额度仍不足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的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调整其开具金额总额度。


13
如何添加全电发票开票员?

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进入【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中,给办税员赋开票业务权限。


14
全电发票的样式是怎样的?

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基本内容和特定内容。

为了符合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习惯,全电发票的基本内容在现行增值税发票基础上进行了优化,主要包括:动态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为了满足从事特定行业、经营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的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个性化需求,全电发票根据特定业务的开票场景设计了相应的特定内容。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试点纳税人在开具全电发票时,可以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选择特定业务,将按规定应填写在发票备注等栏次的信息,填写在特定内容栏次,进一步规范发票票面内容,便利纳税人使用。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票面按照特定内容展示相应信息,同时票面左上角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


15
全电发票如何交付?

税务数字账户可以为纳税人提供发票自动交付和自行交付两种方式。数字账户自动交付是指销售方成功开具发票后,系统默认将电子发票文件及数据自动交付至购买方(包括经办人)税务数字账户,如果购买方为未录入组织机构代码的党政机关及事业性单位,或购买方(包括经办人)为未录入身份证件号的自然人,系统无法自动交付,销售方可使用自行交付方式;自行交付方式是指纳税人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发票后自行选择电子邮件、二维码、电子文件导出等方式交付全电发票。


16
发票勾选后数据未反映到申报表中如何处理?

发票勾选后数据反映到申报表需要三个步骤:发票勾选-申请统计-统计确认,如企业确认三个步骤都已完成仍无法获取数据,可上报主管税务机关。


17
税务数字账户路径和作用是什么?

路径: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发票归集、用途确认、查询、下载、打印等服务。纳税人开具和取得各类发票时,系统自动归集发票数据,推送至对应纳税人的税务数字账户,从根本上解决纳税人纸质发票管理中出现的丢失、破损及电子发票难以归集等问题;并支持纳税人对全量发票进行用途确认、查询,对全电发票还可进行下载、打印,同时满足纳税人对已入账发票进行标识、税务事项通知书查询、税收政策查询、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调整申请、原税率发票开具申请、操作海关缴款书业务等需求,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发票服务。


18
税务数字账户如何勾选发票?如何选择所属期?

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

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抵扣类勾选】,在页面右侧,点击“变更属期”,进入变更税款所属期界面,在“变更后税款所属期”下拉框中选择上一个税款所属期,点击“变更税款所属期”后,在弹出提示信息中点击“确定”。税款所属期变更成功后,系统提示“操作成功”,返回抵扣勾选业务界面,税款所属期自动刷新。


19

如何打印全电发票?

纳税人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20
收到全电发票如何入账?需要留存什么资料?

纳税人开具和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当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以下称《通知》)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纳税人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仅使用全电发票电子件进行报销入账归档的,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第二,纳税人如果需要以全电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全电发票电子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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