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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学士学位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5

转自:重庆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说明:因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重庆财考”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各教学点及相关人员:

 

2023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将从即日起启动。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线上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能较好地掌握本专业规定的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经考核准予毕业。

(三)非英语专业本科生通过各省市学位主管部门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2020年1月1日前);或者自2020年1月1日起通过以下四种考试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简称CET)CET-4成绩355分及以上;

2.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PETS-3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统考课程英语(二)成绩60分及以上;

4.国际人才英语考试(简称ETIC)ETIC初级成绩良好及以上。

(四)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 )一级及以上。

(五)业余及函授本科层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及以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生课程平均成绩在65分及以上。

(六)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75分以上)。

(七)在校期间无警告及以上的处分。

二、申报及提交材料时间

请我院符合申报学士学位的同学按要求准备材料,于2023年4月26日——5月16日前(节假日除外)将以下申报材料通过顺丰速运(勿用同城顺丰和其它快递公司)分类寄到:

(一)自考重庆交大普通本科二学历学生寄到以下自己班主任处。

1.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重庆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学生管理办公室(511室) 李翠老师收。

电话:023--62789136。

2.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重庆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学生管理办公室(606室) 祝瑶老师收。

电话:023--62652874。

备注:“自考重庆交大普通本科二学历学生”指居住在重庆交大校内、为拓展专业方向,在原专业基础上另选自考专业学习的其它各学院的统招普通本科学生”。

    (二)其他学生寄到以下处:

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重庆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学生管理办公室(511室)  周宇老师收。

电话:023--62652903

三、线下需提供如下纸质申报材料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后(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内,符合条件者可向学校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申请,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请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

(二)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三)英语考试如下材料之一:

1.重庆市学位英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2011年及以后参加考试的毕业生无需提交此项材料,不接受申报学位学校为其他院校的成绩);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统考课程英语(二)成绩单复印件或打印截图(重庆市外考生必须将成绩自行转至重庆市自考办并向我校自考办申请免试,咨询电话:02362652910);

3.其它类英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或复印件(附准考证号、考试省市和年月备查);

(四)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复印件一份。(附考试时间、科目和等级备查)

(五)毕业生总成绩单如下之一:

1.成教毕业生成绩总表一份;

2.自考毕业生成绩总表一份,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成绩单原件在档案袋里,由档案保存单位盖鲜章,例如档案在人才交流市场由该单位盖鲜章)

(六)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纸质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学士学位申请登记表”居前)。

(七)纸质小2寸照片2张(姓名及身份证号写背面),注意:纸质照片和电子照片必须与本科毕业证照片一致(可在学信网下载);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命名为张 三 + 513132199210121028.jpg格式),电子照片大小为≤11k且像素尺寸为(宽)150*(高)210电子照片,请在线上申报时一并提交。申请学位所需电子照片格式不符合要求者,将无法完成学位信息网上报送工作,由此产生后果自负。

四、线上申报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请首先在电脑端登录重庆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网址:jxjyxy.cqjtu.edu.cn),由“综合服务平台”——“学员登陆”­­——“学位申报入口”进入,按顺序浏览、申报(上传原件),并在申报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审核,请线上关注审核结果)寄送纸质材料。请在4月26日—5月16日期间根据提示完成上述申报程序。

(二)在网上申报之前,学生务必通过“钉钉APP”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重庆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备注“学位申请”,便于接收公告信息、政策咨询及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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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学校将逐一逐项审核学生提交材料。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线上及线下申报过程中,如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学校将取消该生申报资格或撤消其所授予的学士学位,并进行严肃处理。

六、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重庆交通大学第3办公楼5楼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及学生管理办(5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2652903,也可在钉钉交流。  

七、后续时间进程及安排:

2023年7月下旬,学院官网将公布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及成人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以及领取学位证书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重庆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423

请加下面微信......


学历提升服务,扫码加微信:13002375522,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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