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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金蝶财务软件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到2024年12月31日
发布日期:2023-05-11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 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相关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管问题进行明确。


政策内容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 减按25% 按20%税率 

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

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从业人数 

条件一 不超过300万元 条件3 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

条件三 不超过5000万元 

-----------------------------------------------=-----.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注意 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办理程序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基础信息,包括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信息系统将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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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若按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执行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重庆金蝶云财务软件云进销存软件erp软件技术服务: 周  18523974565(微信) QQ:279585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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