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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于2024年8月19日至9月6日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下同),自行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不慎遗失,可在本人正式参加考试前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进行补打。
二、考生考试的详细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分配的信息为准。
三、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身份证件信息须与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一致,两证齐全方能进场。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请务必于考前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
四、请考生结合本人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当天天气及交通等情况,合理安排交通出行工具,提前规划赴考行程路线。因正值各考点新生报到,送考车辆不能进校,建议广大考生绿色出行。考生进入考场前须进行电子签到、身份验证及防作弊检测,请考生务必预留充足时间(建议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时间。
五、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禁止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计算器等设备)进入考位。
六、各考点均配有演算用笔和草稿纸,考试结束不得将演算用笔和草稿纸带离考场。
七、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试系统不再接受考生的登录。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八、考试过程中,如机器设备、网络、电力出现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
因机器设备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答题时间出现损失,考生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当场提出的补时要求。
九、请考生遵章守纪,诚信参考。考试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诚信档案、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金等处罚。
十、考试期间,注意饮食安全卫生,建议选择清淡、易消化的食物,避免食用刺激性、生冷类、重油类、不洁食品或过期食品,以免引起身体不适影响考试。
十一、近期武汉市持续发布高温预警,请考生注意防暑降温。各考点配备休息区域,考生可前往降温休息。如考试期间出现任何身体不适,请及时联系考点医务工作人员。
十二、考生可于2024年10月31日前,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考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具体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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