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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
首违不罚处理流程适用于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在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逾期未申报情况下,新电子税局“首违不罚”的操作流程吧!
第一步:签收文书
途径一:登录新电子税局后,进入【我的待办】-【待签收文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点击【办理】。
途径二:进入“文书送达信息查询”,选择送达起止日期,点击【查询】,查看《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二步:改正
纳税人查看并确认《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的限期改正内容,如纳税人有逾期未申报的税种,进入对应申报表进行补申报缴款。

当责令限改事项在限期内已改正,系统自动判断纳税人的违法行为情况是否符合首违不罚。符合首违不罚的,自动推送《首违不罚承诺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点击【办理】查阅文书。

写在后面:
“首违不罚”的实施是为了给予市场主体自我纠错、知错就改的空间,服务好、保护好我们的市场主体,营造相对宽松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好好利用“首违不罚”政策,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有很大的帮助,不过企业自身也注意要加强内部控制体系,拒绝侥幸心理,防范违法风险,主动学习税法知识、及时办理涉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