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咨询微信:13002375522

所有参保登记正常且存在有效职工信息的用人单位都需要进行本次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注意:缴费工资较2024年无变化的,也需要申报确认。
2025年1月1日—3月31日。 您可以通过↓ 线上: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线下:税源管理所 两种渠道进行申报 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职工签字确认、单位签章的《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 ☑《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申报表》(工资申报表职工个人签字指模不全时提供)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❶对于无任何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调低的,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办理,经办资料留存备查。 ❷对于有任一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调低的,需提交经办资料进行审核,您可以通过线下渠道办理申报。
上一个: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