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重庆税务
说明:因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重庆财考”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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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跨区域经营活动刚刚结束,是不是应该做外经证核销呀?
是的,现在标准的称呼是“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五条: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核销手续。”
现在您只需要在电子税务局上操作即可,让我来为您介绍一下~
1. 登录电子税务局
(1)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选择【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
(2)特定主体类型选择“跨区域报验户”,依次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向右拖动滑块,点击【登录】。 2.进入功能模块 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功能菜单。 3.查询预缴款信息 进入页面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其中一条跨区域涉税项目管理编号对应经营基本信息。 如果您当前存在多条项目信息,点击“跨区域涉税项目管理编号”在下拉条目中选择需要反馈的项目编号,系统自动带出“合同包含的项目名称”“实际合同金额”“实际经营期起”“实际经营期止”信息,点击【查询预缴款信息】。 4.勾选预缴款信息 系统跳转至查询预缴税款信息界面,即下示页面。 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在左侧勾选对应预缴税款信息,点击【确定】。 5.提交预缴款信息 (1)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界面,预缴税款信息自动带出到跨区域经营活动情况栏。 如需补充预缴税款信息,点击【增行】,填写征收项目、已预缴税款金额等相应数据。 (2)如需删除预缴税款信息,勾选相应数据点击【删行】。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6.办理完成 系统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界面给出提示信息:“您的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申请已通过,点击查看《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 点击此页面中的蓝字【《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可下载 PDF格式表单。点击【返回首页】即可回到主界面。 温馨提示: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3.您在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惑,可点击页面右侧“征纳互动”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