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Licensed Pharmacist)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