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考试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专业知识与实务》分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初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初级经济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满分均为140分)。
报名时间一般为7-8月份(具体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