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考试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专业知识与实务》分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中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中级经济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满分均为140分)。
报名时间一般为7-8月份(具体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