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必须同时满足:
房产是单位自有住房(非商铺、办公楼)
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不是企业自定低价 / 福利价)
该住房按公有住房管理,或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廉租住房管理(需备案、纳入政府保障房体系,普通企业福利宿舍不满足)国家税务总局
结论:普通企业给员工的福利宿舍、低价出租,均不满足免税条件,必须缴税
从租计征(出租,优先适用):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 12%;若出租用于居住,按2021 年 24 号公告减按 **4%** 征收(小微企业还可叠加减半至 2%,2027 年底前有效)
从价计征(未出租、自用):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30% 后的余值,税率1.2%
只要是出租给员工(收租金,无论高低)、用于居住:按 ** 租金 ×4%** 缴房产税
若免费提供给员工住(无租金):视为自用,按 ** 从价计征(余值 ×1.2%)** 缴房产税
若出租非居住用途(如办公、仓库):按 ** 租金 ×12%** 缴
租金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核定租金计税
小微企业 / 小规模纳税人:2023-2027 年底,房产税可减半征收(4%→2%、12%→6%)
备案:免税情形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公有住房 / 廉租房管理备案材料,否则一律按应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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